肇庆市第三人民医院升级建设三级精神专科医院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肇庆市第三人民医院升级建设三级精神专科医院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肇庆市第三人民医院升级建设三级精神专科医院项目
建设单位:肇庆市第三人民医院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5月17日—2023年7月16日
公示网站:http://www.huanshengee.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麦先生
联系电话:15626423922